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18
同洲电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向丁文玲、陆兵等3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36.24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72万元。另有4名投资者撤诉,2名投资者被驳回起诉。本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和机构按比例连带承担。公司表示,鉴于案件尚未结案,暂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