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06
同洲电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向兴宝国际信托支付应收账款回款9862.827万元及资金占用费用,案件受理费58.282万元与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本次判决涉及金额已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月计提利息,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