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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002104)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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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四年虚增营收13.62亿元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9-12  恒宝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09-12

  

  历时一年时间,恒宝股份(002104)涉嫌信披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9月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恒宝智能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证监会认定,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0年,恒宝股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3.62亿元。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时,恒宝股份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经公司测算,即使进行追溯重述,公司2017年度归母净利润仍为正数,2017年至2020各年度净资产仍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鉴于证监会“预罚单”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9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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