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8-06
8月6日丨紫鑫药业(002118.SZ)公布,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延边中院”)发来的法律文书,起诉状及判决称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延边嘉益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康源富硒米业有限公司、延边金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嘉仁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万草堂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通化森宝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康绿新农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盈达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向延边中院提起诉讼,起诉状及判决称公司为上述被告合计3.4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自我核查,该担保事项存在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