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1-08-12
突然曝出3.4亿元违规担保的紫鑫药业(002118)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律师认为,如果公司确实存在信披违规,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违规担保一事最早披露是在8月6日晚上。紫鑫药业公告称,收到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院发来的起诉状及判决,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为嘉益人参、康源富硒、金鑫动物药业、嘉仁人参、万草堂人参、正德药业、森宝人参、康绿新农生物、盈达人参等九家公司合计金额达3.4亿元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41亿元的约9.09%,且均已涉讼。其中,七起诉讼已一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之一需对2.6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紫鑫药业称,经自查,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紫鑫药业补充说明上述担保形成的具体原因、上述公司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以及紫鑫药业知悉上述担保的具体时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同时还要求紫鑫药业全面自查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用章记录并说明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鉴于目前公开信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紫鑫药业有可能涉嫌虚假陈述,暂定为2021年8月6日晚间仍持有紫鑫药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登记,参与索赔预征集。律师将根据后续情况,依法帮助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紫鑫药业还提醒,上述债务人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将在一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若上述问题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则可能触及规定情形,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紫鑫药业第一次出现信披违规问题。2014年2月,紫鑫药业、郭春生等9名责任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被认定未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与耀宇人参、劲辉人参、欣鑫人参、伟诚人参、嘉熙人参、振豪人参、正德药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紫鑫药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
此后,共有395名紫鑫药业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合计3138.38万元,最终以紫鑫药业控股股东康平投资赔付原告投资者共1686.10万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