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技金融在线2022-05-07
5月6日,银保监会公布行政批复,同意宁波银行受让中国华融持有的华融消金70%股权。

批复显示,股权变更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3亿元,持股比例为70%;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8亿元,持股比例为15.3%;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72亿元,持股比例为8%;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6亿元,持股比例为6.7%。
批复要求,股权变更后,华融消金应尽快将注册地迁址至宁波市。华融消金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并向银保监会和安徽银保监局报告。
同日晚间,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华融消金股权受让的相关事宜,已持有华融消金70%股权。

据了解,自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案发以来,华融按照监管的要求回归主业,积极推进机构的瘦身。
去年12月22日,宁波银行以10.91亿元的价格竞得中国华融持有的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随后,12月27日,中国华融与宁波银行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拟将所持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转让给宁波银行。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已成立的消金公司达30家,其中银行系消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银行)达19家。宁波银行此次拿下华融消金,也将成为第15家拥有消金牌照的城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