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9-0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其中基本发行规模为50亿元,附带超额增发权。本期债券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票面利率每5年调整一次,采用分阶段调整机制。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发行人其他一级资本。债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最小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且需为整数倍。债券设有减记条款及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但投资者不得回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