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2025-11-27
甬金复〔2025〕300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塘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的请示》(甬银总〔2025〕3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塘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山支行,营业场所为宁波慈溪市浒山街道三北西大街209号。
二、该社区支行升格并更名后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宁波金融监管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