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07-04
宁波东力(002164)因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索赔,律师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据悉,宁波东力(002164)虚假陈述案已有二审胜诉判决。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并在2018年7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索赔背景
宁波东力(002164)索赔案源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据宁波东力(002164)披露的年报显示,已有51件虚假陈述案件获得法院受理,索赔金额共计24,290,297.30元。8起案件一审判决,涉及索赔金额525717.28元。
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