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2
江特电机公告,公司近日与某银行宜春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1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主合同期限至2027年5月18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37%,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亿元,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