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6
纳思达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东飞先生逝世后,其直接持有的2128.403万股(占总股本1.5%)及恒信丰业29.634%股权由配偶朱婉媚女士、儿子李亦翔先生共同继承。因李东飞不再持有恒信丰业股权,《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东颖、曾阳云、李东飞三人减少为汪东颖一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