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09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中天服务(维权)(巴士在线)股票索赔已有实际获赔案例,诉讼时效将至,投资者须抓紧起诉。(中天服务维权入口)
2020年4月13日,巴士在线(中天服务前身,证券代码:00218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0日,中天服务发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称:“李建华、胡琼诉公司等16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金额5,621.3万元。公司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向李建华支付2,102.55万元;向胡琼支付703.40万元。双方已完全履行协议,该案已结案”。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中天服务股票索赔案目前已有二审胜诉判决,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2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章祥兵律师表示,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天服务股票,且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