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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凯技术的签字保代江煌,你的简历中遗漏了方正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http://www.chaguwang.cn  2026-06-23  方正电机内幕信息

来源 :新浪财经2026-06-23

  高凯技术的签字保代江煌,你的简历中遗漏了方正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如此信披质量,照样过会?!

  2026年,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凯技术”)的科创板IPO申请正在推进中,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徐亮庭和江煌。翻开保荐代表人江煌的执业简历,上面赫然写着:曾主持或参与芯瑞达IPO、楚江新材资产重组、上海联蔚数字科技IPO、健民药业再融资等多个项目。光鲜亮丽,履历完整——只可惜,这份简历“选择性失忆”了。

  一、被“遗忘”的方正电机警示函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2021年。当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煌、张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明确指出: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江煌、张舒在保荐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方正电机于2021年1月11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

  证监会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第六十六条第(三)项,决定对海通证券及江煌、张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这不是什么“小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的,监管机构可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措施。一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里,同一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居然出现了两个版本——发行预案一个样,保荐工作报告另一个样。这不仅是信息披露的“前后矛盾”,更是保荐人勤勉尽责义务的严重失守。

  二、简历“精心编排”,监管记录被“隐身”

  然而,在高凯技术的发行保荐书中,江煌的执业经历写得洋洋洒洒,却对这份来自证监会的警示函只字不提。保荐代表人的执业简历,本应是投资者了解其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窗口。一份被证监会“点名”的监管措施记录,就这么轻飘飘地被“过滤”掉了。

  这不是疏忽,而是“选择性披露”。如果连自己执业生涯中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这样的事实都可以在简历中“遗漏”,投资者又如何相信这位保荐代表人在尽职核查发行人信息披露时能做到全面、准确、完整?

  三、如此信披质量,竟然也过会了?

  更令人困惑的是,高凯技术的IPO申请不仅被受理,而且进入了审核流程。一家拟上市公司的签字保代,其个人执业简历中刻意隐瞒了证监会的监管措施记录——这种“简历注水”行为本身,难道不应当成为审核问询的重点吗?

  保荐代表人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其职责就是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然而,当一个“看门人”连自己的执业记录都做不到如实披露时,我们还能指望他为发行人把好关吗?方正电机项目中,发行预案的股权结构与保荐工作报告不一致,本质上就是保荐人核查不到位、把关不严的结果。如今,同样的人、同样的问题模式,换了一个项目继续上场——这一次,投资者该如何信任高凯技术的信披质量?

  资本市场讲究“诚信”二字。保荐代表人简历中遗漏监管处罚记录,往小了说是信息不完整,往大了说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漠视。监管机构在审核问询中,是否应当追问一句:江煌先生,你的简历中,为什么少了方正电机那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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