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3
ST宏达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朱恩伟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3%。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无需担保,定价参考市场利率,遵循公平公允原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交易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