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11
ST宏达公告,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在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对宏达新材所负的到期债务720万元。公司称前任控股股东引入专网通信业务致巨额损失,因相关刑事案件未结,暂无法启动民事索赔。目前高温硅橡胶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已委托律师回复并积极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