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废气: 焙烧、干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SO2 、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 双碱法脱硫脱氟 + 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 35m 高排气筒( DA001 )外排。备料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收尘除尘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外排。中和废气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同( DA003 )外排。产品气流粉碎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收尘除尘后通过 15m 高排气同( DA004 )外排。以上四根排气筒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表 3 、表 4 (颗粒物执行表 4 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经 20m 高排气筒( DA005 )直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废水:落实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 的要求。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渣库渗滤液、废气处理废水及实验废水等进入项目废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和废气处理补充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排水、生产过程回用不完全的冷凝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直接经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外排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盘磨机、空压机、离心机、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 70~105dB ( A )之间。经采取基座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通过预测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要求。
4 、固废: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浸出渣、除氟渣、脱硫石膏渣、废机油、废实验室用品、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 RO 膜(纯水制备产生的)等。废机油、废实验室用品、污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浸出渣、除氟渣、脱硫石膏渣、废活性炭废 RO 膜(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等为一般工业固废,在一般固废渣库暂存后外委水泥和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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