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6-29
*ST恒康(002219.SZ)公布,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陇南中院”)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1)甘12破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里程健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