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5
东华能源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本金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二是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