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02
泰和新材公告,公司与宁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68.13%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43.8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公告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5%,无逾期担保及诉讼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