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3
泰和新材公告,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事宜提供担保,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最高额度为20亿元,70%以下的为10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