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09-07
兆新股份公告披露,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19执197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东莞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000万元股权份额、持有的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972. 1874万元股权份额、持有的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份额以及持有的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