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9-24
cninfo848265问兆新股份(002256)按2017 年 10 月 31 日与“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规定:5.5 目标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后续拟股权融资的,需事先经得甲方书面同意。5.3 甲方本次投资丙方为战略投资。乙方承诺,如若未来目标公司选择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的,甲方将享有优先受让权。请问公司是否行使该权利?
2021-09-19 10:49:23
兆新股份答cninfo848265
尊敬的投资者,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由于目前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同意青海锦泰本次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后,仍保留公司对青海锦泰后续的优先认购权,且本次新增股东享有的权利公司同时享有,感谢您的关注!
2021-09-24 10: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