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06
深交所12月6日对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梁雯雯、梁雨豪下发监管函。
据悉,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与梁雯雯、梁雨豪于2015年3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胜军、郭伯春、刘毅拟将其持有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股份1650万股转让给梁雯雯、梁雨豪。李胜军、郭伯春、刘毅作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华明装备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梁雯雯、梁雨豪作为受让方及一致行动人,拟受让的华明装备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但均未及时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并配合披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