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3-0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18号)。
信息显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规范贮存固废、未规范贮存危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及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