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1-26
11月26日,深交所向超华科技(002288.SZ)2014年度会计师高敏、康跃华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17年12月16日,超华科技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2014年期间,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致使超华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