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1
中电鑫龙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贾鹏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鹏程先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资质,并承诺近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以取得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