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1-12-30
12月30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刘学林、刘淮松、涂孙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17年和2018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681.51万元和5,7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和0.95%。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学林、总经理刘淮松、财务总监涂孙红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