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1-09-14

公示期: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
联系邮箱:fldj@samr.gov.cn
附件2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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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及股权投资取得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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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况
(限200字内) |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智城”)通过交易接受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卓翼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夏传武持有的93,000,000股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6.12%)的表决权委托和以人民币409,999,996.91元现金认购卓翼科技拟发行的99,273,607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深智城将持有卓翼科技99,273,607股,占卓翼科技发行后总股本的14.68%;合计持有卓翼科技发行后的表决权总数的2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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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集中的
经营者简介 |
1、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深智城设立于2018年12月18日,主要在深圳及广东省其他从事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等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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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卓翼科技设立于2004年2月26日,主要在国内进行通信设备终端、消费电子类产品、智能硬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并向国内外的品牌商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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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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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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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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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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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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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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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相关商品市场:智能手机代工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中国
市场份额:深智城0%,卓翼科技5%-10%
2、相关商品市场:路由器代工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中国
市场份额:深智城0%,卓翼科技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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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