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药监局2022-06-02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宋凌杰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202300号
你(单位)于 2022年06月02日提出的药品生产备案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20075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委托检验备案。委托检验项目:注射用阿奇霉素的降压物质、注射用头孢地嗪钠的异常毒性。被委托检验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委托检验备案有效期至2023年5月22日。
2022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