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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002380)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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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3亿存单被“莫名”质押 浦发银行不盖公章的声明有没有说谎?

http://www.chaguwang.cn  2021-11-25  科远智慧内幕信息

来源 :新浪财经2021-11-25

  近日,科远智慧因近3亿存单被“莫名”质押与浦发银行各执一词。

  根据公告显示,科远智慧全资子公司智慧投资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共有2.95亿元存款被质押。其中,担保对象分别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荣(南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对应的担保额分别为1.75亿元和1.2亿元。

  然而,正是这笔“莫名”被质押的存单,科远智慧称毫不知情。于是有了浦发银行与科远智慧隔空“互怼”。对此,监管就公司内控管理、审计师银行函证程序等问题火速下发关注函。

  现在多方都各执一词,那究竟谁在说谎呢?根据目前已经公开信息,我们试着从审计函证流程、存单质押流程等角度去分析判断。

  不带公章的声明,浦发银行说谎了吗?

  根据披露信息,审计师函证底稿并未有质押信息。然而,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发现,以2020年11月10日第一笔存单为例,上市公司一经存入,随即就被质押。此外,其他存单的质押时间浦发银行并未反馈给上市公司。

  来源:公告来源:公告

  从存单质押流程看,需要进行多方确认。

  业内人士表示,存单质押是银行一种常见的业务,多见于企业用户借贷和融资业务中。若按常规流程,其中有多个环节可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存单质押首先要将电子存单转为纸质存单,而这一环节就需要企业自己向银行提出申请。

  此外,在质押合同签署时,企业方面还需要提供如股东会议决议等书面文件,完成一系列证明、核实、确认、质押手续等;银行亦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核,并与客户进行多重核实,更为重要的是,整个过程中还要录音、录像留证。

  我们从结果导向看,存单质押已经构成事实,换言之,这说明浦发的流程的经办与审批人是参与确认了这笔存单质押。

  然而,上市公司回复监管函后,浦发银行随即官微发布了一份不带公章的声明,称科远智慧年审会计师收到的“2020年底银行存款询证函回函”非我行出具。即浦发银行并不认可审计师的函证。

  事实上,从事后审计函证流程上,相关部门也对银行流程作了系统的规划指引。

  对于银行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银行业作了如下四大指引,摘录核心条款如下:

  第一,在公开发布函证受理要求层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各种函证方式下办理回函工作的部门或网点及其联系方式,其中邮寄银行询证函、跟函、以符合相关规定的数字方式办理银行询证函及回函,均为被视为可函证方式;

  第二,在规范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上,要求银行加强回函用章管理,明确回函用章;

  第三,加强回函的复核控制上,要求银行实现回函处理人员与业务主管人员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在银行内部回函操作记录中应当体现处理过程及主管人员复核签字(包括数字签名)等内部控制程序;

  第四,在操作记录的保管工作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回函操作记录的保管工作。

  我们可以看到,银行协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函证回函分别从事前、事中、事后做了很好的规范流程及相关风险隔离处置措施。

  至此,我们对于浦发银行存在以下疑问:

  第一,为何事情发生后,其他存单的款项质押时间,为何不第一时间全部给上市公司反馈披露?

  第二,从质押事实倒推,存单质押有相关留档保存,无论是存单质押,还是函证事后证据留存,相关责任人相对明晰,此时仅对函证回复,对事情关键语焉不详是不是会进一步加深公众疑虑?

  既然浦发解释审计师的函证非银行出具的函证,那审计程序有没有执行到位呢?

  审计师程序有没有执行到位?

  而根据审计师的回复,其函证流程正是按照指引进行函证。我们具体看看审计师是如何执行流程的。

  首先,审计师称其审计人员亲自前往并现场获取智慧投资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清单,核实账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其次,通过实地观察并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智慧投资的授权登录了浦发银行公司金融系统,查询并核对了浦发银行公司金融系统中智慧投资各项银行存款形式以及当时的真实状况。通过截图的方式获取了智慧投资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的查询信息和对应定期存款的明细信息,经检查未见异常。

  接着,审计师独立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单号 SF1106065377094)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进行发函询证。审计师通过浦发银行的官方网站查询了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地址,并与公司提供的发函地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审计师也关注了物流的行程状况,未发现异常情况。

  最后,由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回函是直接邮寄给审计师的,并未通过科远智慧及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中转,EMS 快递回函(快递单号 1144007303870)单据已经留存。收到回函后,审计师查询了相关的物流发件地址,经查验寄件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服饰城 1 号是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的地址。审计师也关注了物流行程状态,未发现异常情况。

  无论是从审计师事前的发函,到审计师事后回函,其函证流程执行相对到位,这似乎又进一步加深了银行或上市公司“内鬼”的疑虑。

  科远智慧与浦发银行谁在说谎?

  为了印证公司不存在公章内控管理的重大缺陷情况,公司自查后获悉,2020年7月3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印章及营业执照的借出流程,于2020年7月6日赴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后续存款业务均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经自查,公司相关的资金调拨申请审批流程、公章借出申请及营业执照借出申请审批流程均合规有效。

  那究竟是谁在说谎呢?有没有相关案例参考呢?

  根据公开的裁判文书网发现,2018年8月,渤海银行同样因存单“莫名”质押产生纠纷,被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中技物流”)起诉。中技物流诉称,他们存入渤海银行的2.5亿元存款在其不知情情况下,被渤海银行质押,为一家毫无关系第三方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在第三方企业贷款逾期后,中技物流2.5亿元存款被渤海银行划扣。

  但最终渤海银行胜诉。法院审理认为此项业务手续文件完整,且在关键文件上均有中技物流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此外,中技物流无法对自己并未授权经办人办理该项业务、无法对其公章和法人签名未授权就被随意处置等事宜做出合理解释。而且渤海银行已举证证明在《质押协议》签订时,依照业务流程审查了原告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应文件,已尽到合理的担保审查义务。

  然而,科远智慧上市公司方面强调,公司未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办理过质押业务。截至公告日,科远智慧称还没有收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提供的任何质押手续证明材料。

  公司在知悉质押事件后,向公司现任的各位董监高以及5%以上股东通报了此事,通过现场以及电话问询方式自查后获悉,公司现任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均对上述公司相关存款被质押事项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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