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猪兜2023-12-09
近日,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大北农,持股30%。信息显示,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杨林,注册资本3.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粉剂兽药、散剂、预混剂、消毒剂(固体、液体)、饲料添加剂(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原料的销售等。
湖南九鼎科技工商变更后,大北农成为最大股东,持股30%,杨林持股27.0283%,刘志宏持股10.0111%。
大北农也发布公告,公司已完成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13.2亿元。此外,公司已收到九鼎科技股权变更办理完成的通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湘民终18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回溯收购案的经过
12月1日,大北农发布公告显示,收购九鼎科技案继一审后二审再次败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外,二审案件受理费539万元,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整个案件的经过。
2022年1月10日,大北农发布公告,决定以13.2亿元收购杨林先生持有的九鼎科技30%股权。
2022 年 8 月 14 日,大北农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杨林先生起诉公司请求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并按照每日 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截止 2022 年 7 月 25 日违约金金额为 495 万元。
2023年8月30日,大北农决定终止该收购事宜。
2023年4月10日,大北农收到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即一审判决结果,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代理费419.76万元,案件受理费 206.7538 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332.09 万元。
2023年11月29日,大北农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湘民终 186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38.8438 万元由大北农承担。
大北农表示,本次判决的涉诉金额未达到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上述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