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5-22
5月22日,天原股份(002386)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天原股份的合营企业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丧失对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天原股份因此产生大额投资收益。天原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0月31日才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
天原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罗云、总裁廖周荣、董事会秘书何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罗云、廖周荣、何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原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该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公开资料,天原股份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产业涉及锂电材料、高分子材料、钛化工、氯碱化工、资源能源、环保产业、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等多个领域。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2.99亿元,同比下降15.47%;归母净利润8778.25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9592.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29亿元。在此之前,天原股份扣非净利润已连亏两年,2023年、2024年分别为-2.33亿元、-4.29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22日收盘,天原股份上涨2.14%报6.20元/股,总市值80.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