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4
新亚制程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被上诉人,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宁波甬湶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并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诉讼费用。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119.771万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均由宁波甬湶负担。二审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