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2023-06-19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
转让底价:5500万元
保证金: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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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5-2号106室
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注册资本(万元):10000(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12-1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信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详见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沈阳毅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 550023 号)等相关文件。
2.转让方已于2022年8月8日向原股东发出《股权转让通知函》,截至本项目公告之日,原股东未就前述函件进行回复。
3.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相关财务指标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进行尽调,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须自行对标的企业以及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资债状况等受让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是否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的,均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不能以未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全面为由,撤销交易,且不能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偿。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6 0021
传真电话:020-2236 0299
邮编:5106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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