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7
青龙管业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根据新标准,涉及销售、工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等单个收款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虽不足1亿元但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将进行披露。此次调整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同时帮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