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5
中超控股公告,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等中介机构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1号)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并回复。问询涉及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应收票据、存货跌价准备、偿债能力、销售费用、客户供应商重叠、未办产权证书房产、行政处罚、转贷行为、南方电网及国家电网处罚事项、内控有效性及财务性投资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