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13
12月12日,雪松发展发布公告,称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仍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此前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雪松发展在调查后如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股民可以其证券虚假陈述为由提起索赔诉讼。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暂定在2021年10月12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10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报名参与委托的登记。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