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1-09-2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墨龙,002490)在2021年9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山东墨龙(002490)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局调查完毕,证监局依法拟对山东墨龙作出行政处罚。上市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若放弃该权利,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届时,依法推定的受损投资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墨龙赔偿损失。

山东墨龙(002490)2021年6月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到今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过三个多月,案件调查速度如此之快,除了国家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也表明此次山东墨龙(002490)的违法行为事实较为清楚。
经查明,山东墨龙(002490)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张恩荣拟将山东墨龙的控制权转让给薛茂林或其指定的收购主体,双方在相关券商确定符合收购条件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等,但山东墨龙未及时进行披露该事项。二、山东墨龙发布的三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山东墨龙上述行为由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云龙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民共同决定,并由刘民具体组织实施。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局拟对山东墨龙(002490)、刘云龙、刘民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53万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起诉索赔。目前山东墨龙已被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预先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