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券业行家2021-09-28
持续整理监管信息的行家,近期发现多地证监局发布针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处罚,涉事公司几乎都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然而,来自山西证监局的监管函,处罚对象却是“20融晋01”的发债主体华融晋商。而行家此前曾在周报中提及这家,原因看似无关,来自上市券商山西证券的高管任命函。
而当行家查看更多信息时,忽然意识到,这恐怕是事出有因。
因年报迟到被罚
时隔数日,行家终于发现这则编号为?〔2021〕7号的监管函,“藏身”于山西证监局监管信息列表之中。

据监管函披露,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晋商)未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不符合“20融晋01”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证发[2018]110号)第3.2.1条、第3.2.2条,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此,山西证监局对华融晋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而这并非华融晋商首次因为“迟到”受罚。
今年8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2021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点名批评”了20家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2020年年报及2021年一季报披露过程中未能按期披露相关财务信息的20家主体,华融晋商也名列在其中。
山西证券公告提及
都说无巧不成书,行家此前曾经提到过“华融晋商”,原因有些意外。
话说,2020年底,山西证券完成换届。由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控)提名,刘鹏飞先生当选山西证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此之前,他于2020年5月起出任华融晋商董事,目前依然在任。
刘鹏飞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年12月至今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总经理、职工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2020年8月任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山西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山西信创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华融间接控股
然而,山西金控其实是华融晋商第二大股东,直接持股26.52%。在华融晋商背后,还隐藏着一家更大的机构。
股权穿透信息显示,华融晋商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华融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北京融晋)持股48.88%。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汇通)直接持有北京融晋99.9348%的股份,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汇通融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汇通融致)间接持有另外0.0652%的股份。华融汇通则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旗下全资子公司。

回想起来,在港股上市的中国华融(02799.HK),2020年报迟迟未见。直到今年8月30日,披露2021年中报的前一天,中国华融公告披露2020年报。
受此影响,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排名和2021年中期排名中,中国华融旗下券商华融证券两度“缺席”。
行家猜测,华融晋商延迟发布年报,是否直接受到股东方的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