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研电讯2021-10-20
10月20日,深交所向达华智能(002512.SZ)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认定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合理性,未来是否会存在控制权争夺等风险。
来源:达华智能公告
关注函指出,2021年10月16日,达华智能披露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目前蔡小如直接持有公司14.32%股份,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73%股份。公告称,根据10月8日的股东名册,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情况。
深交所要求达华智能结合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董事会决策情况等多方面说明上市公司认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无实控人认定依据是否充分;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未来是否会存在控制权争夺的风险。
达华智能连续两年信披考评为C
据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院统计,自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至今,达华智能在深交所11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1次为A、3次为B(或良好),6次为C。7月12日,深交所公布了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的考评结果,达华智能的信披考评结果为C。自2017年度至今,达华智能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已连续四年被评为C。
来源:深交所官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评为C,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仅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披露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三)董事会秘书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情形)累计时间超过六个月;(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达华智能实控人事项2020年来多次收深交所关注函
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员发现,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0月21日,达华智能累计收到深交所21份问询函件,8份监管函件。
2020年至今,达华智能因2019年、2020年度报告及时任实控人蔡小如、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植远等股权、表决权争议事项多次被深交所出具关注函。
来源:深交所官网
此外,2020年4月1日,达华智能因未及时披露与珠海晟则等相关方重大股权转让进展、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措施。
来源:深交所官网
投研电讯资料显示,达华智能现有产业主要是以物联网产业为基础、OTT为核心的业务体系。主营构成为通讯和电子设备制造、软件、其他等、营收占比分别为86.79%、9.84%、3.37%。截至2021年10月18日,达华智能总市值36.36亿元,在电子元件行业332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26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