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5-07-29
达华智能在2025年7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暂定于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索赔:
(1)于2021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5年7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区间仅为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梳理过往公告可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多项违规被责令整改。据监管措施决定,其主要违规事实为未披露重大合同及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等问题。随后公司于2025年1月审公司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12份财报。
具体来看,2021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金额为7.95亿元,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子公司在2021年与公司时任董事长的资金交易也未披露,构成关联交易。在财务方面,公司提前确认了未完成控制权转移的两家子公司的处置收益,虚增了2023年利润总额6112万元。同时,由于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导致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9万元和2929万元。
无论是虚增利润还是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因该公司违规事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挽回损失。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