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18
新时达公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30号)所涉问题进行回复。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12.1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海尔智能持股比例将由10%提升至26.83%,控制权结构相应变化。公司已就控制权稳定性、资金来源、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发行定价公允性等问题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