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09-05
鸿路钢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08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