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2-24
春兴精工(002547.SZ)控股子公司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1月26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宁环罚〔2021〕1806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8月31日执法人员对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精密机械加工,主要工序有下料、热处理、数控加工、清洗、焊接、装配等;现场检查时车间内靠近西北侧大门处设有清洗池两个,一人金属质地的超声波清洗池,一个为塑料质地的清洗池,其中超声波清洗池底部设有排水口,由软管连接穿过墙角开孔至车间外草坪地面,草坪地面积水较多,现场对积水进行了釆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车间外草坪地面积水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分别是9. 2、368mg/L、38. lmg/L。经调查确认,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私设临时排污软管,利用该软管穿过墙角的开孔隐蔽的将超声波清洗池内污水排放至车间外草坪内,属于部分污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