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3
贝因美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宏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金华中院裁定,将其持有的小贝大美控股83.33%股权(对应贝因美12.28%股份)转让给金华臻合。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宏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再为实际控制人;金华臻合与一致行动人金华元恒合计控制贝因美13.35%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