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19
2025-08-19,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公告。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以确保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多种担保事宜,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此制度。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执行,且需报控股公司核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负责审核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与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在担保对象方面,公司可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法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为其他法人担保。
担保审查和批准环节,财务部要对申请担保单位资信状况调查评估。董事会审查时,对于存在多种不良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除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涉及关联担保有特殊规定。一些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批准,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
担保合同订立需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应明确规范,重要合同可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担保风险管理方面,财务部负责多项事务,经办责任人要关注被担保单位多方面情况,出现风险及时报告处理。若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将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制度还明确了在担保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违反规定的责任与处罚,公司也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完善。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根据规定修改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