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7-18
2025年7月18日,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额之和。
在对外担保对象方面,被担保对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还应具备如与公司业务相互担保、有重要业务关系或为控股子公司等情形之一。同时,被担保对象要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表、主合同、还款计划、反担保情况等多类资料。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多种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但公司认为风险小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除外。
担保审批和信息披露方面,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外担保经办部门为财务部,出现被担保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应及时披露。
担保合同审查和订立环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事项,订立时要审查条款,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担保日常风险管理方面,财务部要管理合同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督促还款等。
此外,全体董事需按规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担保产生损失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管理人员越权审批等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