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佛慈制药2022-01-04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29年创建于上海,原名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1956年响应国家号召,从上海整体搬迁到兰州,更名“兰州佛慈制药厂”;2000年6月,兰州佛慈制药厂联合其他6家企业,发起设立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早在1995年10月12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为兰州佛慈制药厂),经核准注册了第990780号“慈”商标,核定使用于第5类“药品,有效期至2027年4月27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苏氏药业有限公司曾经合作出口药物,美国苏氏药业有限公司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经销商,合作时使用的“慈”商标为兰州佛慈提供,后双方于2008年终止了合作。
在与佛慈制药合作结束后,美国苏氏药业有限公司将与佛慈制药合作时提供的”慈”牌商标非常相似的商标文字图形组合申请注册。
事实上,归属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第 990780 号“慈”牌商标,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企业在国外注册。美国苏氏的该行为属于恶意抢注,违背商业信用,侵害我司合法权益。
不仅恶意抢注,该公司还借此商标在美国大量生产质量不过关的药品,甚至产量超过正品佛慈药品在美市场投放量!大批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却误认为是我司生产的“慈”牌药品,导致我司多次接到海外药品质量投诉电话,给我司的海外声誉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对此我公司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8月23日判定“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王莉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王莉的撤销申请,第990780号第5类‘慈’注册商标不予撤销”。目前对方提起复审,我方已配合提交相关资料。
虽然维权之路还未落下帷幕,但是佛慈制药坚定会打赢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