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头条2023-09-14
2023年08月29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仁东控股)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情况。
截止2023年08月29日半报告披露日,法院共受理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105起,已作出判决16起,签署调解书80起。按此数据计算,调解率达76%。
赔偿比例方面,调解及判决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40%的责任。
2022年3月28日,仁东控股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
因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中国证监会对仁东控股处罚100万元。
2022年12月份,参与出具2019年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被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002647),并且在2021年7月15日卖出或者继承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关于索赔时效,法律规定为三年,剩余的诉讼时效已不多了。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司法实践中,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所需时间普遍较为漫长,作出一审判决时往往很可能已过时效。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