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9
*ST仁东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裁定原债权人兴业银行申请的强制执行措施已执行完毕。涉及债权本金余额1.232亿元,本息合计1.574亿元。此前,该债权由兴业银行转让至中信金融资产深圳分公司。重整计划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获清偿。